由于国家对空气净化器还没有制定出相关标准,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净化器无论从产品性能,还是产品质量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。有些产品只是针对部分空气污染物有一点净化效果,甚至有的产品根本没有任何效果还有负作用,也堂而皇之地称为空气净化器或空气清新器。有的产品虽然有一定的净化能力,但其使用寿命又太短。更有甚者,个别企业将其产品的净化作用夸大或借题发挥,如单一的负氧离子发生器美其名曰“氧吧”,臭氧发生器冠名为“活性氧”等等。市场的不规范,厂家的恶性竞争,导致空气净化器这一在国外非常看好的产品,在我国市场上并未能激发起消费者的购买热情。
2003年3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卫生部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颁布的我国第一部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开始正式实施,这无疑为空气净化器市场的规范创造了有力依据。空气净化器的春天,将离我们越来越近。受工业污染、装修污染、空调病、“非典”等因素的影响,国民对提高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已有了相当的认识。随着众多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大力宣传,人们对“要用空气净化器净化室内空气”的认同只是一个时间问题。尽管家用空气净化器市场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和时尚消费阶段,但是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,家用空气净化器必将会进入更多的寻常百姓家。